盡管提前問了,但是到了機場,導航還是找不到還車地點,最后找了警察,讓警察打電話給租車店,才找到地方。最不滿意的是,還車的時候,油表差了四分之一油表,我曾經(jīng)在空油閃燈很久的情況下加滿油,一共花了61馬幣不到,四分之一也就15馬幣,可租車店竟然收了61馬幣,說31馬幣是服務費,油的確只要15馬幣但是要加倍扣罰,還說協(xié)議里寫了,全英文的協(xié)議誰能看明白?爭辯半天沒有用,交了,然后因為這個事情把差五分鐘飛機耽誤了,沒辦法又花每人300多買了4個人的機票,在下一站租車了時候說起來租車店的人也說不應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