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待合同極度不認真
讓我簽合同的時候
第一次發(fā)現填錯了租車時間,我是1月3-12,給我寫1月3-1月8
第二次寫錯了押金數額,讓我交了2500aed押金,但寫了1000AED,并通知說需要25天才能退還押金
第三次,還車30天后押金還未退還,撥打合同上的電話,結果打給了另外的租客。
取車時,一直在催,根本不給人時間檢查,但是服務里已經包含了機場停車費!并且油箱是半箱油,但是,我問服務員,他說是滿油!
在還車時,門店服務人員歧視中國人,表示中國人開車都很蠢?。?!
售后要求返還押金,結果又通知說要40天后。
并且在我返還車后,被我發(fā)現門店盜刷我的儲蓄卡!??!
服務巨差無比!?。〕錆M欺詐,拖延,無賴和歧視。